涉聯手胞妹詐領1330萬助理費 高雄市議長曾麗燕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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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議長曾麗燕先前與胞妹曾麗鴻深陷詐領助理費疑雲,曾麗燕被檢方以200萬元重金交保,經檢方調查,曾麗燕以「低薪高報」方式詐領助理費共1330萬餘元,檢方偵查終結,依法將曾麗燕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議會議長曾麗燕先前與胞妹曾麗鴻深陷詐領助理費疑雲,曾麗燕被檢方諭令以200萬元重金交保,經檢方調查,曾麗燕以「低薪高報」方式詐領助理費共1330萬餘元,檢方偵查終結,高雄地檢署依貪污、僞造文書等罪將曾麗燕、曾麗鴻及其11名助理起訴,對於陷入貪污案遭起訴,曾麗燕發出聲明指出,未來將透過司法程序力證清白。
檢方調查,曾麗燕明知助理補助費是由議會編列預算直接撥款至各公費助理的帳戶,非屬議員薪資,也不是對於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應如數發給實際遊聘的助理,但曾麗燕卻與曾麗鴻、曹姓助理不實申報末實際聘用的人頭助理,或雖有實際聘用,但實際支付助理的薪資向議會申報金額低,讓曾麗燕可自助理補助費中獲取差額。
檢方查出,曾麗燕從2010年擔任高雄市議會第1至第3屆議員,於2015年4月前指示曹姓秘書提領助理補助費及年終獎金供曾麗燕使用,曹姓秘書離職後,則由曾麗鴻接手相關不法工作,多年來,曾麗燕以不實申報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方式詐領1330萬餘元,案件偵結後,依貪污、僞造文書等罪將曾麗燕、曾麗鴻及其11名助理起訴。
曾麗燕遭起訴後發聲明指出,自己從事公職以來,對監督市政與爲民喉舌,全力以赴、從無懈怠、亦無辜負。面對助理費案的起訴,她深感遺憾,未來將透過司法程序力證清白。